发布时间:2025-05-20 20:43:31 点击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算力是当前人工智能技术研究与应用的关键支撑要素,随着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尤其是大模型技术在各行业的落地应用,算力需求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
为解决算力供需矛盾,实现算力紧缺单位能够获得质优价廉的算力,同时提升智算中心的资源使用效率,并推动绿色电力和算力的融合发展,打造光伏与算力的协同模式,扩大公司业务范围,拓展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充分发挥各方的资源和整合优势,公司拟与东方数港科创有限公司、陆昊婷、海南算网聚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杭州正信算联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杭州正信”),进行算力的供需整合和对接。杭州正信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 5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175万元,占杭州正信注册资本的 35%;东方数港科创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25万元,占杭州正信注册资本的 25%;陆昊婷认缴出资 125万元,占杭州正信注册资本的 25%;海南算网聚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75万元,占杭州正信注册资本的 15%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在不超 500万元的出资额度范围内负责并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各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认缴出资额、办理登记手续、签署协议等。东方数港科创有限公司为公司离职未满 12个月的董事宋德金配偶控制的公司,东方数港科创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子公司或向参股子公司增资,若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则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子公司或向参股子公司增资的,或者购买股权资产涉及认缴出资的,成交金额应包括注册资本中挂牌公司认缴出资的金额。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628,230,920.20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 939,286,638.32元。公司本次认缴出资额 1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0.07%,占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 0.19%。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的不超 500万元的出资额度亦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公司在最近 12个月内未连续对同一或相同资产进行投资,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公司董事与本议案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算力面临的供需矛盾问题,一方面,各使用单位本地算力中心建设和更新周期长、种类少,相对于计算领域飞速发展带来的各种算力需求,优质算力供给整体呈现出不足的状态。另一方面,近几年大量投资建设的智算中心利用率低下,算力大量闲置,造成资源极大浪费。而外部智算中心算力的多样性、先进性和规模性恰好可以弥补使用单位本地算力的不足和缺口。为解决算力供需矛盾,实现算力紧缺单位能够获得质优价廉的算力,同时提升智算中心的资源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合资方的资源和整合优势,公司拟与合资方成立公司,进行算力的供需整合和对接,进入算力等领域。该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协同效应,有助推动绿色电力和算力的融合发展,打造光伏与算力的协同模式。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注册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解放西路 29号建行宿舍 1栋 202号 注册资本:50,000元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融资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
名称:杭州正信算联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实际注册登记核准为准)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与东方数港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陆昊婷(以下简称“丙方”)、海南算网聚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丁方”)签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注册资本总额:公司设立时的全部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5,000,000元)。出资价格: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人民币一元整。各股东认缴注册资本数:甲方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伍万元(¥1,750,000元);乙方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伍万元(¥1,250,000元);丙方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伍万元(¥1,250,000元);丁方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元(¥750,000元)。各方以合法资金作为实缴出资来源,认缴的出资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具体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解决算力供需矛盾,充分发挥各方的资源和整合优势,实现算力紧缺单位能够获得质优价廉的算力,同时提升智算中心的资源使用率,并推动绿色电力和算力的融合发展,打造光伏与算力的协同模式,扩大公司业务范围,拓展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较小,对公司现金流影响较小,但依然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市场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完善管控制度及监督机制,积极防范上述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长远规划,有助于扩大公司业务范围,拓展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